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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马河区物价管理---商品作价和价格调整(黑龙江)
2005-12-16 12:28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本区从外地购进商品的单位主要是商业科和农副科。两科在业务股各设专职物价员1人,他们的职责是:对外进商品按归口作价的原则,商业科和农副科主管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商品作价办法,由专职物价员制定销售价格。非主管单位的同类同品种商品价格原则上要服从主管单位的价格。由于进货渠道不同造成同类、种商品价格不同时,需要对价格进行处理,物价科要对各商品主管部门和非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  
  1979年11月1日,按国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调整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鲜蛋、家禽、水产品、牛奶和蔬菜等8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,本区及时贯彻了上级文件精神,督促商业科、饮食服务管理部组织力量印制调价单,盘点库存,保证了调整后的价格顺利出台。物价调整后,每人发给5元副食补贴。1985年4月猪肉价格进一步调整时,物价科及时督促商品主管单位和非主管单位按期实施。
  
  1980年10月,按照国家林业部和国家物价总局规定及时调整了木材销售价格。1981年国家林业部和国家物价总局又一次调整了原木出厂价格,物价科及时贯彻了中央文件精神,印制了价格表,于6月15日调整了木材销售价格。
  
  1983年1月20日,物价科按上级部署,调整了棉花、棉布、棉线、涤棉布、涤纶线、针织品和服装价格。这次调价后,棉布销量大幅度下降。涤棉布销量大幅度上升。针对这种情况,为保证市场稳定,物价科组织了一次物价检查,重点检查调价商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,防止了乘物价调整之机乱涨价的现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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